浙江省影像诊断与介入微创研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浙江省丽水市中心医院(浙江大学丽水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于2017年获批认定。为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的作用,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的原则,为了贯彻实验室开放共享、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促进相关专业方向的学术交流,加快中青年学术骨干快速成长,提高科研能力与水平,实验室特设立开放基金,热忱欢迎和邀请相关领域的国内外学者、优秀科研人员向本重点实验室提出项目研究申请,重点实验室将根据具体情况择优予以资助。现将2019年度开放基金申报通知如下:
一、开放基金资助研究方向
(1) 血管性疾病的影像学诊断及介入微创诊疗研究
(2) 实体瘤的精准影像学诊断与介入微创综合诊疗研究
(3) 疼痛性疾病的影像学诊断与介入微创诊疗研究
(4) 基于新型递药系统的介入诊疗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
(5) 基于人工智能的定量影像学建模与精准介入导航研究
(6) 区域特色中药单体的分离筛选及抗肿瘤活性研究
二、开放基金资助对象
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拥有研究生学位的研究人员均可在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
三、开放基金资助情况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意义重大、有原始创新思想、属于学科前沿和有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予以优先支持,以促进科技合作和学术与人才交流。
开放基金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二年,不得超过三年,单一项目申请金额一般为3万元,资助金额在基金文件下达之后发放到位。经费原则上要求在本实验室进行科研使用,并定期提交研究报告。
四、开放基金申报及立项程序
(1)申请者请在阅读开放基金申请通知和《浙江省影像诊断与介入微创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基金申请书,并将《申请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q1006080142@163.com。同时将纸质版《申请书》(双面打印2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寄送至实验室。
(2)实验室对各申请人员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五、开放基金验收与管理
(1)项目负责人应于第一年度结束时提交《基金资助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对不报送《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中止资助。
(2)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向实验室报送《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相关原始资料。
(3)开放基金获得的成果由课题组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享(有协议者另作处理),资助发表的论文应标注:
中文:浙江大学丽水医院,浙江省影像诊断与介入微创研究重点实验室
英文: Key Laboratory of Imaging Diagnosis and Minimally Invasive Interventional Research of Zhejiang Province, Lishui Hospital of Zhejiaing University, Lishui, Zhejiang 323000, China
(4)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
寄送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括苍路289号丽水市中心医院教学大楼4楼
联系人:吴徐璐,陈敏江
联系电话:15068239858/18358880087